艾滋病症状并不能作为诊断标准艾滋病治疗进

2019-08-08 21:10:04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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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艾滋病知识的普及,近年来大家对艾滋病的关注度也开始逐年上升。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,很多朋友都到全球医院咨询艾滋病的初期症状,艾滋病的预防等问题。虽然这是好事,说明大家对艾滋病更加有预防意识了,但是专家还是提醒大家,艾滋病症状并不能作为诊断标准,如果有过高危行为,比较好还是到专门的机构进行诊断。

艾滋病症状并不能作为诊断标准

为什么艾滋病初期症状不能作为诊断标准呢?其实这与艾滋病的潜伏性,以及初期症状的不显有关。

1、症状不显:艾滋病初期症状有很多,如:淋巴结肿大、皮疹、盗汗、头痛、咳嗽、低热、慢性腹泻、体重下降、咳嗽、口腔病变、关节痛、肌肉痛、斑丘疹、荨麻疹、腹痛、卡波济肉瘤等。但这些初期症状并不明显,容易被忽略,而且很多感染者在检测出艾滋病病毒以后,仍然没有任何症状。

2、潜伏性强:很多人在他意识到有艾滋病毒之前,其实有可能已经感染很久了,只是自己还没有意识到。艾滋病替伏期可达十年之久,而且其间可以没有任何表面症状,即使有症状,也很容易被误以为得了流感。如盗汗,畏寒,发热,体重减轻,食欲不振和其它微弱的症状,可以暗示感染了艾滋病,但很难通过这些症状发现感染了艾滋病。要诊断艾滋,还是需要专门的诊断方法。

专家指出,其实艾滋病初期症状不是判断艾滋病感染的标准,它只是一个参考,判断感染艾滋病与否的唯一方法只能是通过艾滋病检测判断,检测结果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。

为了适应我国艾滋病临床救治工作的需要,确保向艾滋病人提供规范化治疗,近来卫生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艾滋病临床治疗能力建设,加强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的管理。今后,所有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将由国家统一采购,省、地市、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逐级供应、管理,指定艾滋病定点诊疗单位,由培训过的临床医生对艾滋病人进行治疗,并对每一位艾滋病患者的用药建立档案。

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制定的《全国艾滋病诊断治疗技术指导方案》,已于去年下半年下发全国执行。今年1月,卫生部成立了由25名专家组成的卫生部艾滋病临床专家工作组,以解决基层临床救治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。同月,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启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,探索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的有效机制。今年2月,卫生部将用于支持重点地区艾滋病救治的治疗药品作为项目管理,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。确定了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从计划、采购、供应,到使用等逐一环节的规范管理做法,各级卫生机构及相关人的具体职责,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。

据悉,近期我国还将于全国推开多层次、立体化的临床医师培训,将规范治疗艾滋病人的方法、各医疗环节预防措施等,传授给临床医务工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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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内江哪家医院治疗性病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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